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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意定监护

发表时间:2021-04-29 10:47:04

旨在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有关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落地,优先推动特困老年人、孤老优抚对象、失独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休孤寡干部职工的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保障这部分社会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另外,这项研究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基层养老服务问题,帮助民政部门以及居、村民委员会明确各自职责,合理并有效地承担监护职责。

我们拟开展的工作

1、摸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我们准备通过基走访调查,搜集各地典型案例,发现各个环节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会同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监护现状尤其是存在问题、现实要求进行深入调查,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以及领取救济金、抚恤金、补助金、退休金、护理补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对这群老年人申请身体失能情况评估、安排就医、申领护理补贴、订立遗嘱、安排后事诸多问题进行探讨。

2、通过理论分析和比较国内外相关制度,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具体措施。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提出意定监护协议的格式合同样板;厘清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注意事项,探寻全社会推动、采用意定监护的途径;总结各地推行老年人意定监护的经验教训,为以后进一步建章立制和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提供理论支撑和数据支持。

(1)服务范围:

①接受委托或合作对地区孤寡老年人(包括特困老年人和其他孤寡老年人、失独老年人)意定监护及委托代理需求调查;

②接受委托或合作对孤寡老年人目前监护及委托代理进行现状调查;

③接受委托或合作制定孤寡老年人意定监护及委托代理实施方案;

④接受委托帮助制定孤寡老年人地区或个人意定监护及委托代理协议;

⑤接受委托对地区孤寡老年人意定监护及委托代理协议的履行进行监督及处理;

⑥联合开展一般社会老年人意定监护需求调查;

⑦联合开展一般社会老年人意定监护现状;

⑧一般社会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方案;

⑨接受委托,帮助制定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

⑩联合开展老年人意定监护及委托代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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